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吳忠市紅寺堡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2023年版)》的通知
索引號 | 640303038/2023-00047 | 文號 | 紅政辦發〔2023〕 75號 | 生成日期 | 2023-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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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吳忠市紅寺堡區審批服務管理局 | 責任部門 | 紅寺堡區審批服務管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鄉(鎮)人民政府、新民街道辦事處,區委各部委,區直各部門,各分局,各人民團體、直屬事業單位,區屬駐紅各單位:
現將《吳忠市紅寺堡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吳忠市紅寺堡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2023年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 (國辦發〔2022〕2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 (國辦發〔2023〕5號)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寧政辦函〔2022〕11號)和《吳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全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區審批服務管理局組織對《吳忠市紅寺堡區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進行了修訂調整,形成了《吳忠市紅寺堡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共231項。??
(一)刪除1項。對出賣、轉讓集體所有、個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屬于國家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的檔案的審批。
(二)取消縣級行使層級3項。中醫醫療機構設置審批;中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排污許可。
(三)新增3項。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易感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審批;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四)因無權限調整8項。 2022年已認領,但無設立相應機構的行政許可事項5項:銀行賬戶開戶許可;國庫集中收付代理銀行資格認定(在人民銀行支行辦理);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審批(在市氣象局辦理);未下放行政許可事項2項:商品房預售許可;燃氣經營許可(在市建設局辦理); 2022年已認領,但無此類事項1項:設置或者撤銷內河渡口審批。
(五)調整實施單位1項。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事項由綜合執法局調整為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
附件:吳忠市紅寺堡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